“苟小姐的改姓申请被拒了。” 这话一出口,办公室里安静得连复印机的嗡嗡声都显得刺耳。 有人抬头看了她一眼,有点同情,又带着点幸灾乐祸——“我就知道这种事儿没那么容易。” 苟小姐把那张被盖了红章的申请表塞进包里,站起来时,脸上的笑比哭还难看。 她不傻,知道自己姓“苟”这事儿多少有点让人笑话。 上学的时候同学们爱开玩笑,工作以后,客户听到她自报家门,总是愣一下,然后尴尬地笑。 她说自己早就习惯了,可心里那口气一直咽不下去——这不就是个字儿吗? 为啥就非得拴在我身上,还一辈子甩不掉? 但你以为她改姓只是因为谐音问题吗? 太天真了。 苟小姐这次是动真格的,她翻出家谱、找出族谱,还专门去问了村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,才敢跑到派出所递申请。 因为她的太祖父和姑婆早就改回了“敬姓”,她觉得自己不过是“回归本姓”,合情合理,没毛病。 可法律不讲“合情合理”,只认“证据”。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查了她的档案,结果发现,从她的父亲到爷爷再到外公外婆,一个“敬姓”都没找到。 档案里没写,证据拿不出,申请自然被驳回。 工作人员倒也不算绝情,跟她说:“你要是能提供亲缘鉴定,证明你跟敬姓那边有血缘关系,还有机会改。” 听着挺公平是吧? 可问题是,太祖父早就不在了,族谱年代久远,连纸都发黄了,谁还能给她证明个什么? 这事儿一上网,热闹了。 有人替她叫屈:“一个名字能影响一辈子,凭啥不给她改?” 也有人站在法律那头:“法律就是法律,不能因为觉得不好听就随便改,要不社会岂不乱套?” 还有人翻出河南和重庆的例子,说那些地方早就有人因为同样的问题成功改姓,苟小姐这次被拒,多少有点不公平。 其实她也看过那些例子,河南荥阳和重庆石柱的村民集体改姓“敬”,连小孩子的户口都改了回来。 可那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:证据链完整、族谱清晰,甚至有人还做了亲缘鉴定。 苟小姐的问题就在这儿,她缺的不是决心,也不是理由,而是“证据”。 有人说,名字不过是个符号,改不改姓没那么重要。 可对苟小姐来说,这事儿早就不只是个符号问题了。 她改姓是为了摆脱那些无聊的笑话,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。 她觉得,连名字都不能自己做主,这人生是不是有点太憋屈了? 这事儿看着简单,其实背后藏着不少矛盾。 法律强调规则和秩序,不能因为一时的情感需求就开口子;可个体的尊严和诉求同样重要,谁也不想一辈子背着个自己不喜欢的名字生活下去。 这两头一撞,结果就是苟小姐这样的人左右为难。 你问我怎么看? 说实话,我也不知道谁对谁错。 规则要讲,情感也不能忽视。 可话说回来,这事儿搁谁身上都不好受吧? 你要是苟小姐,会怎么办? 算了,还是改不了了? 还是继续争取? 真是个难题。 |